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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几(一) 北宋 · 张唐英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三一、《历代名贤确论》卷七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二
刘知几著《史通》二十卷,徐坚曰「居此职者,宜置此书于座右」,因求其书而观之。
则知刘子之用心亦勤矣。
驰骋古今,发摘历代史氏之失,虽班、马、寿、晔,皆为其轻重,兹可尚矣。
至《外篇·惑经》,有未谕者十二条,始亦窃疑孔子于《春秋》有所疏略,乃取《春秋》而审详之,则刘子乃好辩而不知《春秋》之旨,不识圣人之心也。
刘子云:齐、郑、楚国弑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
正卿返不讨贼,冢嫡药不亲尝,而被以恶名,播诸来叶。
且躬为枭獍,则漏网遗名;
迹涉瓜李,乃凝脂显戮。
其所未谕者一也。
昭公元年,围弑其君郏敖,而书曰「楚子卒」;
襄公七年,郑子驷弑其君僖公,而书曰「郑伯髡顽卒」;
哀公十年,齐人弑其君僖公,而书曰「齐阳生卒」。
且彼三国虽弑其君,而皆以疾赴告,故鲁史因其赴告,以为实,而书之于策。
孔子修《春秋》,若其事有可以为褒贬之法者,则因其文而笔削,以寄王法;
如无足示法,则因其策书传疑传信之文,实书其事。
故他国以弑君告者,则书曰「弑君」;
他国以疾告者,则书曰「卒」,皆赴告策书之旧文也。
及授与丘明作《传》,则俾遍观诸国简牍,实书其事,备其本末,以成其文。
至于盾不讨贼,止不尝药,而以弑君父之罪加之者,盖孔子之志也。
若为正卿而不讨贼,是君之雠可得而观望也;
若为冢子而不尝药,则父之疾不在乎服勤就养也。
故书盾之弑,以教天下人臣之为忠;
书止之弑,以教天下人子之为孝。
所谓原情而定罪,因罪以诛意,故曰「吾志在《春秋》」。
彼亲弑君父,虽不书于经,而《传》能备载其事,其罪逆不在言而可知矣,岂可谓「躬为枭獍,则漏网遗名;
迹涉瓜李,则凝脂显戮」哉?
以此知刘子徒好辩,而不知《春秋》之旨矣。
其他事以类推之,圣人之志皆显然明白,故不复辩,学者当自求之,无惑刘子之异说可也。
澧阳许崧老1128年11月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二七、《梁溪集》卷一一○ 创作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某顿首启崧老宫使右丞台座:岳阳人还,奉十二月五日所赐教,审闻钧候胜常,感慰无喻。
岁华改新,伏惟茂对令辰,拥培殊祉。
某待罪澧阳,才息肩,复闻有海南之行,不胜惶惧。
束装俟命,即上道,然传报已久,而命犹未至,益以震悚。
章疏不知曾见否?
大槩以六事为言,其五皆靖康往事,其一谓罢黜不当,迂路归无锡,且与县官饮宴惠山,复资囊士人上书诋朝政得失,冀复召用。
所以屏之海外,坐此而已。
方建炎秋八月丐罢相而归,至十一月始有落职之武昌指挥,则当其未谪数月间,不归其家,将安归乎?
惠山靖康间所赐,以为功德院,一诣饭僧,初未尝与县官饮宴也。
至资囊士人上书言事,冀复召用,此岂理也哉?
是身许国已久,方宣和末变故汹涌,及靖康中谗谤沸腾,分甘死矣,得逮今日,皆其馀也,岂复吝惜?
然圣主在上,睿知日跻,如日中天,而万物毕照,终冀蒙察,死且不朽。
自古贤智不能自免者多矣,况以疏陋之姿,而值艰危之际,进不量其材力,退遂至于颠隮,罪大谪轻,夫复何道?
数舍之远,无缘一别,情可量也。
前蒙借示《春秋集传》,玩味谛绎,心舒目明,不能去手。
此书黯闇久矣,今乃灿然,非精思深考,超诣自得,何以及此?
叹服无已,辄作数百言书于后引之末,未知是否,殊愧率尔也。
然前书所谓犹有疑者,窃恐未免有求之太备、索之太过去处,而三《传》之说亦有邈焉与经相违者,正当信经而不信传,痛删去之,然后圣人之意明,不当尚取其近似之说,以亏一篑之功也。
愿试陈一二,以质所疑。
孔子因鲁史而《春秋》作,于史之阙则亦阙之,所谓信以传信,疑以传疑,故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
若桓四年不书秋冬,十五年夏五不书月,十七年五月不书,此皆史之阙文,故圣人因而不书以志阙。
若于不书秋冬、不书月、不书,取诸成岁及辰计之数,求其义而为之说,则恐求之为太备。
孔子作《春秋》,于天地灾祥必谨书之,使畏天者知其故而恐惧修省,故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
若书常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地震山崩之类,此皆德政不脩、有所感召而然,故圣人书之以记灾。
若于常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言霸统将兴而兆齐小白;
甲辰甲午地震,言素王终始而生死孔子
于沙麓崩,言晋文公将霸之祥而地理决,则恐索之为太过。
三《传》之说,固有与经相违而可信者,如经书赵盾弑其君,而传言之罪在于出不越境,反不讨贼而已;
经书许世子买弑其君,而传言买之罪在于不尝药而已。
弑君,大恶也,圣人正其罪而书之,岂苟然哉!
虽三《传》之说与经不同,或可信者,近于义故也。
至经书襄七年公会诸侯于鄬,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鄂,而传言子驷杀之。
《左氏》谓子驷忿郑伯不礼,使贼夜弑僖公,以疟疾赴于诸侯;
《公》、《谷》则谓郑伯将会诸侯以从中国,而其臣欲从楚,故弑之,所以不书,「弑」者,为中国讳也。
夫以不礼于其君与所从不同之故,遂成弑君之恶,恐不若是之甚。
《左氏》载八年楚师伐郑,子驷、子国、子耳欲从楚,子孔、子憍、子展欲待晋。
子驷曰:「民急矣,姑从楚以纾吾民。
晋师至,吾又从之。
敬共币帛,以待来者,小国之道也。
牺牲玉帛,待于二境,以待强者,而庇民焉。
寇不为害,民不罢病,不亦可乎」?
由是观之,则子驷亦无必从楚之意,将会诸侯,遂先弑其君,何哉?
《左氏》第言子驷弑僖公,初不言经所以不书弑之义,而《公》、《谷》言之。
夫春秋二百四十年间,弑君三十六,孔子皆正其罪而书之。
弑君而贼不讨,则不书葬,以责其臣子。
今书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午卒于鄵,又书葬郑僖公,则僖公欲会诸侯,未见而卒尔,理甚明白。
三《传》之说,皆不可信,当悉删去之,以经为信可也。
某尝谓介甫作《字说》,其发明义理之学甚深,然人得以议之者,以求之太备故也。
古者六书有象形、谐声、转注、假借、会意之类,而一切以义训之,故不免有穿凿之患。
然则《春秋》因史之阙文略而不书者,存而不论,勿求之太备则善矣。
又尝谓汉儒言灾异,其指陈天人之际甚明,然后世得以议之者,以索之太过故也。
惟先格王正厥事睹天地之变,则侧身脩行以应之,而汉儒一切引类为之说,故不免有附会之弊。
然则《春秋》于天地之灾祥谨而书之者,论其大意,而不索之太过,则善矣。
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其二三策而已」。
信道之笃,取舍于经者犹如此,而况于传乎?
三《传》独《左氏》躬见鲁史,公、谷乃得于传授
《春秋》书「君氏卒」以讥世卿,《左氏》乃言君氏为隐公之母,善学《春秋》者去而弗取,则郑伯之弑,讵可信哉?
是三者,窃意以为如此,未敢必也。
承切磨之喻,故不敢自隐,或有可采,愿无以人废言;
其或未然,却告垂诲,幸甚。
方幸江、湖间,相去不远,书问往反,可以资讲贯之益;
今乃屏之海外,邈无还期,离群索居之念,宜何如哉!
世路方艰,千万为此道自重,不宣。
某再拜。
丞相李伯纪 南宋 · 许翰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一四、《襄陵文集》卷九
某悚息,《春秋集传》遂跋以名言,使菲薄凛然增重,幸甚。
又蒙戒以深务慎重惇本之意,欲使其书垂世莫得瑕摘,惧非区区所能及也。
至于隐括极难,使归至当,则固所夙夜跂耸有望于左右者矣,受赐无量。
顷者,元中得某《论语》、《法言训故》及《乾坤》等数篇,元中每书论刺必数十条,其间相说以解者不啻十九,而某时因其言辄有刊定。
独论《庄子·内篇》与《易·乾坤》卦相为表里,此某昭然所不疑者而元中深以为非,往反荐数,终不可合。
某以是益奇元中之笃诚毕虑,不苟于朋友也。
司马温公与范景仁神交莫逆,至论大乐,终身不合,此可以为世友朋之表矣。
相公所诲经、史阙文,谨当佩服,因而改之。
初谓经以一字褒贬而诸儒动以经为谬误,故有脱朝、脱日、衍日、脱王、脱人、脱名、亡事等,纷纷舛驳,无可据依。
汉何休颇疑非误,而陆农师一一守经立说,顾皆思而未达,故某因是说以更之。
抑又有甚可疑者,以为鲁史之阙,则圣人作经有可无疑于史者,如时必有秋、冬、夏、四月之类,从而阙之,是妄阙也。
若谓经以秦阨残缺,则三《传》传经乃自先秦以来各有师承,不相参稽,安得阙文若合符节?
此某所以未能无惑者。
然有一说可以已者,与其过而多尤,不若过而阙疑,斯可耳矣。
若灾异等说,则为尚可申释。
《春秋》书天地之变错人事之间,使人务以义类相求,是直鼓宫宫动,鼓角角动耳。
《洪范》谓之「念用庶徵」,若使非徵而书,是则妄也。
今善历者推步《春秋》日食数非止三十六,盖经于灾异如志人事,不尽书也,必有为也而书。
汉儒灾异之说虽不无凿,然能精而求之,则亦是在其中。
《法言》曰:「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
要之,灾异之占,古者卜史之所司也,后世卜史而儒学之士,言之岂得已哉!
欧阳文忠首为天道不可考知之说,非斥汉儒,至于荆公遂废《洪范》庶徵,使人君宴安平世,无复观天存变之意,驯至大乱。
前日水冒都城相公忧其变故,欲有论刺,即得罪去。
时当国者谓宾客言:「汉世灾异陋学,何足道于今日」。
某窃叹恨学术害教,一至于此,以诗志之曰:「绿衣侍史近天墀,天事茫茫欲强知。
水犯都城偶然耳,《春秋》陈说更何施」。
盖伤此学之废也。
夫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有稽于天,而世徒以其感变难知,遂废不讲。
今不相与力救此失,则恐《春秋》、《洪范》之意精微遂泯,后生无闻。
使当孔子作《春秋》时有今变故,则必书水冒城郭于前而志狄围京师于后,某为之传亦当傅会天人,昭以象类无疑也。
《春秋》星陨山崩地震之变皆著王道大坏之徵,故王道不亡则强霸不兴、素王不作,是以为之感变如此。
譬如人之父母有子承家而不克遵业,将更择人付之,方其计虑将决之间,意象色辞必将伤怛忿怒而不得平,此齐、晋、孔子将兴之祥也。
郑伯髡顽之卒,使非变故,则书有常法,如宋公佐卒于垂棘,不著何以卒、何以在垂棘也,则但当书郑伯髡顽卒于鄵耳。
且志诸侯之会于前,而郑伯道卒,其地又相迩,此自足见其如会。
今书如会,又书未见诸侯,其繁如此,譬如天象光芒变常,此天之意必有故以示人矣,然则《传》殆不诬。
志弑逆之罪,文固多变,如晋弑不书赵穿而书赵盾,郑弑不书公子宋而书归生,楚弑不书弃疾而书比者,皆义将有所起也,故《春秋》之法与实录异。
楚子麋卒以公子比出奔见弑,齐侯阳生卒以公会吴伐齐见弑,此皆有待《传》而后决,未如郑僖之深切著明也。
如郑僖之卒,使无三《传》,人必知其有异矣。
顾《传》不详著僖公不礼子驷之事,计驷之忿,必有若宋万、卫孙林父者,而乘君去故就新,国人危疑之际而肆其乱,何必无此。
相公试熟思而决之也。
当某著此书时无与议者,故于其类昭析不尽,今承谆诲,当更删改衍绎,使之别白分明以俟再见也。
前日相望甚迩,谓当亟得书疏往反,庶卒相与共济斯文。
今忽相去万里,岂非天哉!
《集传》此间固旧有本,但简册太大厚,不可携持,后令别作小本亦复易耳。
前所往书已属岳倅亟复,驰奉左右,庶行役倦剧之中可以寓目游心。
有便信至,愿复一二发药,使经学复明于世者自吾二人,亦不徒生于天地间矣。
伏纸悢悢,某再拜。
郑大夫公孙申文 宋 · 张嵲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一八、《紫微集》卷三六
鲁成公九年,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也,执诸铜鞮
人围许,示晋不急君也。
是则公孙申之谋曰:「我出师以围许,为将改立君者,而纾晋使,晋必归君」。
明年三月,郑公子班闻叔申之谋,立公子繻。
人杀繻,立髡顽,子如奔许。
栾武子曰:「人立君,我执一人焉何益?
不如伐郑以归其君,以求成焉」。
辛巳,郑伯归,讨立君者,杀叔申、叔禽。
君子曰:「忠为令德,非其人犹不可,况不令乎」?
杜预以谓叔申为忠,不得其人也。
予既悲叔申之无辜,复悲后之人其为有类是者,敬吊之以辞:
宗周既衰兮,诸侯竞逐。
务德以怀柔兮,羌徒恃其诈力。
惟郑之逢尤兮,职介居于大国。
晋人讨贰于会兮,止郑伯于铜鞮
大夫之不忍其君兮,抗忠愤以谋之。
出师而围许兮,示之以不急。
纾使而自暇兮,为将改立。
冀晋人之一寤兮,缓君之羁絷。
何狂夫之纵诞兮,遽援庶而遗适。
虽前谋之乖剌兮,君卒以是而获反。
苟宥罪而录功兮,庶政刑之未远。
何淫刑以逞兮,独不揆予之忠情。
遽齐斧之滥及兮,竟赍恨而吞声。
呜呼痛哉!
方郑伯之在晋兮,谅三揖之盈庭。
夫岂无族姻兮,何大夫之独勤。
既匪公私昵兮,又匪执政之忠臣。
彼罕驷之安在兮,何行路以视其君亲。
岂不以谋身之过周兮,悼后祸之相因。
故结舌而忘君兮,听生死于晋人。
苟晋之归君兮,则端委而相之。
苟君之羁死兮,徐改立而奉之。
进退皆不失厥图兮,为君者独何赖之?
夫外顺而内贼兮,固常人之所志。
出奇以戾众兮,宜大夫之自异。
悯精忠之若此兮,卒身陨而名替。
原初谋之既忠兮,虽九死其何伤。
戕忠良以速祸兮,厥绪用之不长。
自古以皆然兮,非独大夫之罹殃。
苌悯主而城周兮,谗夫啄而蹶之。
武捉发而迎君兮,前驱射而杀之。
彼庸昏之皆若是兮,又焉叙而列之。
晋惠之在秦兮,子金尝谋以立圉。
楚昭之失国兮,子西王服以保路。
孰谓郑之昭兮,乃童昏于二主。
大夫之以忠死兮,遂惩创于千古。
启臣下之苟偷兮,祸实基于庸虏。
汉祖之全亲兮,始诵言于分羹。
乡号咷以示戚兮,又何益于就烹。
夫岂不爱亲兮,而肆为此言。
盖诡谋之必若是兮,弃之所以能全。
嗟后人之庸蔽兮,不达于此志。
弱者忧柔以自免兮,勇者杀身而快意。
徒残君而殄民兮,己盗名以誇世。
伏麟经而三复兮,悲夫子之见殛。
虽后人之必能辨是兮,谅俟之而不惑。
抗斯文以敬吊兮,慰忠魂之抑塞。